紫外線防護眼鏡及面罩
- 操作人員紫外防護用
- SP公司的紫外防護眼睛防止紫外線,保護眼睛及臉部,經過濾后的所有紫外光輻射低于10-5,大大低于NIOH(美國職業安全及健康協會)中HSM73-11009所規定的 大允許紫外輻射水平。
- UVS-30保護眼睛免受零星低強度的紫外輻射。
- UVG-50保護眼睛,可防止高強度紫外線輻射,滿足ANSI(美國標準協會)Z87.1及OSHA(美國職業安全及健康管理機構)1910.133關于眼睛保護的安全規范。其中UVS-40(TP-9940,黃色)具有熒光增強功能。
- UVF-80保護眼睛及面部,防止高強度紫外線。滿足ANSI,Z87.1及OSHA 1910.133關于眼睛及面部保護的安全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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