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檢測(電磁兼容性檢測)的全稱是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其定義為“設備和系統在其電磁環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對環境中任何事物構成不能承受的電磁騷擾的能力" 該定義包含兩個方面的意思,首先,該設備應能在一定的電磁環境下正常工作, 即該設備應具備一定的電磁抗擾度(EMS); 其次,該設備自身產生的電磁騷擾不能對其他電子產品產生過大的影響,即電磁騷擾(EMI)。
歐盟的EMC指令
電磁兼容性認證幾乎是所有帶電產品進行歐盟CE認證都需要進行的認證標準。這也是電,磁互生關系造成的結果,因此幾乎所有具備電路板的通電產品都會隨著電路的流通產生磁場,而歐盟為了這類產品產生的磁場不會對自身以及周圍的人和事物產品影響,所以在1989年5月3日在公報上頒布了一項89/336/EEC指令,即EMC指令。從1996年1月1日起, 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電氣或電子器具、設備均需符合EMC指令的要求, 否則不準進入歐盟市場。2007年7月20日,EMC指令2004/108/EC替代89/336/EEC發布;2016年4月20日,新EMC指令2014/30/EU開始代替2004/108/EC作為現行指令,銷往歐盟的產品,對于適用于本指令設備滿足其要求是強制的,并且滿足本指令時要加貼 CE標識。EMC 指令中規定,各成員國不得以電磁兼容為由,阻礙滿足本指令要求的設備在本國投放市場和投放使用。
澳標EMC
CISPR 32,“多媒體設備的電磁兼容性 - 排放要求"于2012年發布。該標準是由于消費電子產品 - 數字電視接收器的重大發展而產生的。
CISPR是IEC的特別委員會。CISPR代表無線電干擾特別委員會的法語單詞。CISPR發布了許多用于各種產品系列的EMC標準。本文將僅討論CISPR發布的標準的一小部分。
從CISPR的角度來看,在開發和大規模使用數字電視接收器之前,電視接收器制造商有一個單一的排放標準來處理。CISPR 13提供了廣播接收機發射的限值和測量方法。同樣,計算機制造商也有單一的排放標準來處理。CISPR 22提供信息技術設備(ITE)(也稱為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發射的限值和測量方法。這兩個標準彼此獨立,并提供不同的測量限制和方法,以及被測設備的不同配置。
當開發數字電視接收器時,制造商發現他們現在有兩個標準來處理排放。數字電視接收器在同一個盒子中同時具有廣播接收器和計算機。因此,CISPR 13和CISPR 22都適用于該產品。由于兩種標準之間的限制和測試方法不同,每種標準都必須單獨處理。不用說,這增加了資格認證過程的時間和成本。管理人員往往不善待那些增加開發過程時間和成本的事情,特別是當他們看不到任何好處時。因此,CISPR開始努力解決這個問題。
解決數字電視接收機的排放標準問題變得復雜,因為CISPR 13保存在CISPR小組委員會E(廣播接收機)中,CISPR 22保存在CISPR小組委員會G(ITE)中。如果您需要找到一種方法來協調兩個標準,或者編寫一個新標準,那么擁有兩個獨立的小組委員會并不是有效的方法。后,CISPR / E和CISPR / G于2001年合并,組成了新的CISPR小組委員會I(信息技術設備,多媒體設備和接收器的電磁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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