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種植土檢測、農作物種植土檢測、陶瓷土檢測、稀土檢測、工地種植土檢測
檢測項目有:
常規指標:水分、PH值、有機質、全氮、全鉀、有效磷、腐殖酸等。
微生物指標:菌落總數、各種有效活菌數、雜菌率、霉菌、糞大腸菌群、大腸菌群、蛔蟲卵死亡率、芽孢桿菌數、蠟樣芽孢桿菌、乳酸菌、酵母數、雙歧桿菌、光合細菌、固氮菌等。
常量養分:燒失量(灼燒殘渣)、氨態氮、硝態氮、全磷、全硫、硫化物等。
有機物指標:有機磷、有機氯、擬除蟲菊酯、氨基酯、除草劑、殺菌劑等。
農藥殘留:六六六、DDT等。
其它:鉻、鐵、銅、錳、砷、鉛、汞、鎘、氟、鋅、鎂、硒、碘、鉀、硫、鉬、 、亞硝酸鹽、礦物質、纖維素酶活、蛋白酶活、活等。
土壤檢測——種植土壤重金屬檢測,農田土壤有機質檢測,土壤污染物檢測,水果種植土壤檢測,土壤營養指標檢測,農田土壤重金屬檢測,土壤有效氮磷鉀檢測,土壤有機質PH值檢測,綠化建設土壤檢測,土壤農藥殘留檢測,土壤氡濃度檢測,土壤放射性檢測——第三方質檢中心
檢測目的:
隨著各界對環保的日益重視,環保法規的日趨完善,尤其是《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8年8月31日頒布以來,各級主管部門對于土壤污染的管控越來越嚴格,對于土壤的檢測需求也越來越多。目前,土壤檢測的報告主要有用到:城市更新地塊場地調查、土壤修復檢測、工廠土壤污染檢測、農業種植地檢測等業務類型。
技術規范、標準
(1)《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021-2009);
(2)《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91-2002);
(3)《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
(4)《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04);
(5)《水質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 493-2009);
(6)《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HJ 1019-2019);
(7)《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術語》(HJ 682-2019);
(8)《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
(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
(10)《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技術導則》(HJ 25.3-2019);
(11)《土的工程分類標準》(GB/T 50145-2007);
(1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
(13)《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
(14)《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
(15)《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
(16)《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公告2014年第78號);
(17)《關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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