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綜合管理系統設備(含系統)是應能夠對營業場所強電電壓、電流、溫度、設備機房溫濕度、水浸等進行實時監測并進行數據分析,從而對被保護線路的過壓、過載、過流、過溫、欠壓、打火、缺相、設備不在線等情況進行預警及能夠對設備機房溫濕度監測預警、營業場所外圍水浸報警。(2)綜合管理系統設備(含系統)可實現用電氣線路、動環系統運營安全狀況進行實時監測、預警等功能。在發現電氣火災及動環報警、預警時,相關警情信息可多種途徑及時通知相關單位處理。(3)綜合管理系統設備(含系統)可實現與消防系統的聯動功能。在發現消防系統報警、預警時,相關警情信息可多種途徑及時通知相關單位處理。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