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危險品是一類特殊的產品,對進出口的化學危險品有嚴格的規定,分為不同的等級,同時對這類產品的分類、標簽、包裝和運輸也有特殊的要求;下面我們就來談談危險品進口報關常見的幾個問題。
進口危險品報關常見問題:
1、申報進出口的產品并不是危險化學品,但hs編碼屬于“施檢目錄"內需按危險化學品進行檢驗監督的范圍,如何處理?
由于存在同一個hs編罵下有多種產品,而只有其中部分產品屬于危險化學品的可能性,在上述情況犀報檢人可向廣州局化礦處申請進行危險特性分類鑒別,經鑒別證實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名錄》范圍內的,檢驗檢疫機構不按危險化學品的要求實施檢驗監管。
2、進口涂料如果屬于危險化學品,有何檢驗監管要求?
又行涂料檢驗監管要求相結合實施備案和檢驗,除按照《進口涂料檢驗監管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2002年第18號)規定進行檢驗管理外,對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的涂料產品,需同時按照危險化學品的檢驗要求進行檢驗。
3、對于散裝船運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有什么檢驗監管要求?
散裝船運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報檢時可不需提供危險公示標簽或其樣本,也不需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的包裝進行相關檢驗,其余的檢驗監管要求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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