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帶運輸車下部鋼結構的工況及受力分析
為保證設備在極限條件下仍能正常作業(yè),應充分考慮設備在現(xiàn)場工作的實際情況。履帶運輸車主要用于馱運或牽引重物,工作時主要分為直行、爬坡、轉彎等情形。由于其作業(yè)時只能單獨馱運重物或牽引重物,兩者不能同時進行;此外,在馱運重物爬坡的情況下也不允許轉彎。因此,確定負載爬坡、牽引爬坡和單邊轉彎等 3 種工況為履帶運輸車的極限工況。同時,履帶運輸車馱運重物時,要求重物的重心保持在安全半徑內(防止設備傾翻所限定的重心范圍),安全半徑可根據(jù)剛性雙履帶行走裝置傾翻邊界線確定,并考慮不小于 的安全系數(shù)。
該履帶運輸車行駛時,下部鋼結構受到的載荷包括:
下部鋼結構自重 G1,履帶運輸車其他零部件 (如履帶板G21、驅動輪 G22、張緊輪 G23 等行走裝置以及舉升平臺 G24、發(fā)動機 G25 等)的重力 G2,舉升重物的重力 G3 或牽引重物的牽引力 F5,驅動裝置作用在履帶架上的驅動力 F(轉彎 1時驅動力用 F3 表示),履帶張緊力 F6 以及行駛阻力等。
履帶運輸車下部鋼結構的工況及受力分析
其中,行駛阻力主要包括:支重輪沿履帶板滾動所產生的摩擦阻力和支重輪軸頸中的摩擦阻力、橫向摩擦阻力(轉彎行駛時考慮)、行駛風阻力,以及履帶板與地面間的土壤阻力、驅動輪軸和導向輪軸與軸套間的摩擦阻力、履帶鏈在繞上及繞出驅動輪和導向輪時履帶銷中的摩擦所造成的摩擦阻力等。在計算行駛阻力時,主要考慮摩擦阻力、風阻力、轉彎行駛的橫向摩擦阻力等,其他的阻力較小,暫不考慮。
工況 1:履帶運輸車馱運重物直行爬坡(負載爬坡)。
履帶運輸車的允許爬坡坡度為 1∶10,下部鋼結構受力,由于馱運重物存在偏心的可能,此工況加載時需考慮偏心影響,本文為了簡化計算只考慮一種極限偏心情況,偏心位置取為履帶運輸車運行的安全半徑與履帶裝置的橫向中心線相交的右側交點處。
履帶運輸車下部鋼結構的工況及受力分析
馱運重物的重量 G3 及舉升平臺的重量 G24 可簡化加載到4 個舉升液壓缸的支點處。下部鋼結構的重量加在其重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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