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履帶式挖掘裝載機
礦用履帶式挖掘裝載機(以下簡稱裝載機)是一種連續生產的高效率出礦設備。主要用于鐵路隧道施工、礦山斜巷及平巷掘進、引水洞和國防洞窟施工中的裝載作業。
本機靠履帶推進扒取巖石送入自身的刮板輸送機,輸送機從尾部將巖石卸入自卸汽車或梭式礦車。同時可利用反鏟挖掘臂扒取遠處的巖石,也可以用鏟斗來清理工作面。底盤設計參考小松挖掘機結構形式,采用液壓馬達驅動履帶行走機構,結構緊湊﹑機動靈活,可在潮濕有積水的巷道里工作。
本機采用全液壓傳動和系統負載傳感控制及先導閥操作,結構緊湊,推進力大,扒取范圍廣,借助的液壓系統,均衡分配油量,令鏟斗、小臂、大臂、大臂座進行靈活、快捷、高效的作業,實現真正的隨心所欲;強勁的挖掘力在任何條件下都能在短時間內發揮出色的工作效率及的性能;工作平穩無沖擊,設計*,工作可靠,操作簡單,維修方便。實現全斷面裝巖,不留死角,僅需少量人工輔助清理工作面。
本機具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司機坐在駕駛棚內操作,安全﹑舒適﹑輕松。
產品執行標準:JB/T 5503—2004《立爪挖掘裝載機》;
Q/JY011—2012《煤礦用挖掘式裝載機》
1、產品使用環境條件;
斷面為×至×米的巷道;
巖石的普氏硬度f小于等于12,塊度小于等于500mm,松散密度不大于/m3;
海拔高度≤1000m。海拔1000m以上高原環境需進行特殊設計;
巷道環境為-5℃~+40℃,相對濕度≤90%(溫度為25℃時);
電壓極限偏差為±5%,交流頻率極限偏差為±1%;
巷道坡度≤10°。
裝載機工作時周圍的煤塵、甲烷爆炸性氣體含量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安全含量。
h)用于煤礦時,僅適用非采掘工作面。
2、裝載機型號的組成及其代表意義:
Z W □ —□/□ □
補充特征:軌輪式G、履帶式L、輪胎式T
主參數代號:裝載能力 m3/h /裝機功率kw
產品第二特征:驅動方式,液壓式Y,電動為D
產品特征:表示挖掘式
產品類型:煤礦用裝載機
示例1:
裝載能力為100 m3/h,履帶行走,挖掘裝料,液壓驅動,電機總功率為30kW的煤礦用挖掘式裝載機:ZWY-100/3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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