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標準 安全帽標準指安全帽生產規格要求、技術要求、標記要求及檢驗規則。一般指 國家標準GB2811-2007。本標準規定了工業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技術性能要求及其檢驗規則、管理、標志和包裝。適用于工業上通常使用的安全帽,而所補充的其他特殊性能,則僅適用于相應的特殊場所。 規格要求編輯1. 垂直間距:按規定條件測量,其值應在25-50mm之間。2. 水平間距:按規定條件測量,其值應在5-20mm之間。3. 佩戴高度:按規定條件測量,其值應在80-90mm之間。4. 帽箍尺寸:分下列三個號碼小號:51-56cm中號:57-60cm大號:61-64cm5. 重量:一頂完整的安全帽,重量應盡可能減輕,不應超過400G。6. 帽沿尺寸:最小10mm, 35mm。帽沿傾斜度以20°-60°為宜。7. 通氣孔:安全帽兩側可設通氣孔。8. 帽舌:最小10mm, 55mm。9. 顏色:安全帽的顏色一般以淺色或醒目的顏色為宜,如白色、淺黃色等。基本要求沖擊吸收性能:用三頂安全帽分別在50±2℃(礦井下用安全帽40℃)、-10±2℃及浸水三種情況下處理,然后用5Kg鋼錘自1m高度落下進行沖擊試驗,頭模所受沖擊力的 值均不應超過4900N。耐穿透性能:根據安全帽的材質選用50±2℃、-10±2℃及浸水三種方法中的一種進行處理,然后用3KG鋼錐自1m高度落下進行試驗,鋼錐不應與頭模接觸。安全帽是防止沖擊物傷害頭部的防護用品。由帽殼、帽襯、下頰帶和后箍組成。帽殼呈半球形,堅固、光滑并有一定彈性,打擊物的沖擊和穿刺動能主要由帽殼承受。帽殼和帽襯之間留有一定空間,可緩沖、分散瞬時沖擊力,從而避免或減輕對頭部的直接傷害。沖擊吸性性能、耐穿刺性能、側向剛性、電絕緣性、阻燃性是對安全帽的基本技術性能的要求。其他要求耐低溫性能:凡低于-10℃安全帽的沖擊吸收性能與耐穿透性能要符合和款的要求。耐燃燒性能:用GB2812-2006《安全帽試驗方法》規定的火焰和方法燃燒安全帽10秒鐘,移開火焰后,帽殼火焰在5秒鐘內應能自滅。電絕緣性能:交流1200V耐壓試驗1分鐘,泄漏電流不應超過。側向剛性:用GB2812-2006規定的方法給安全帽橫向加43kg壓力,帽殼 變形不應超過40mm,卸載后變形不應超過15mm。國家技術實施GB 水平間距:安全帽在佩戴時,帽箍與帽殼周圍空間任何水平點間的距離。 垂直距離:安全帽在佩戴時,頭頂與帽殼內頂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包括頂筋空間)。 佩戴高度:安全帽佩戴時,帽箍底邊至頭頂部的垂直距離。 頭模:試驗安全帽時,使用的人頭模型(見附錄A)。分類編輯各種安全帽按不同材料、外形、作業場所進行分類。材料分類: 工程塑料:工程塑料主要分熱塑性材料和熱固性材料兩大類。主要用來制作安全帽帽殼、帽襯等,制作帽箍所用材料,當加入其他增塑、著色劑等材料時,要注意這些成分有無毒性,不要引起皮膚過敏或發炎。應用在煤礦瓦斯礦井使用的塑料帽,應加防靜電劑。熱固性材料可以和玻璃絲、維綸絲混合壓制而成。 橡膠料:像膠料有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不能用廢膠和再生膠。 紙膠料:紙膠料用木漿等原料調制。 植物料:植物料有藤子、柳枝、竹子。 防寒帽用料:防寒帽帽殼可用工程塑料、植物料制成,面料可用棉織品、化纖制品、羊剪絨、長毛絨、皮革、人造革、毛料等。帽襯里可用色織布、絨布、毛料等。 帽襯帶用料:棉、化纖。 帽襯和頂帶栓繩用料:棉繩、化纖繩或棉、化纖混合繩。 下頦帶用料:棉織帶或化纖帶。場所分類:一般作業和特殊作業。 測試要求:見表1。 注:① Y表示一般作業類別的安全帽。性能要求編輯基本性能 沖擊吸收性能以GB 2812第3章和第4章中規定的方法,經低溫、高溫、淋水預處理后做沖擊試驗。傳遞到頭模上的力不超過4900N(500kgf)。 耐穿刺性能以GB 2812第3章和第5章中的規定進行試驗。 電接觸顯示裝置不顯示, 即鋼錐不接觸頭模表面。特殊性能 電絕緣性能以GB 2812第6章中的規定進行試驗,泄漏電流不超過。 阻燃性能以GB 2812第7章中的規定進行試驗,續燃時間不超過5s。 側向剛性以GB 2812第8章中的規定進行試驗, 變形不超過40mm,殘余變形不超過15mm。 抗靜電性能以GB 2812第9章中的規定進行試驗,實際測得的表面電阻率不大于1×109Ω。引用標準GB 1410 固體電工絕緣材料、絕緣電阻、體積電阻系數和表面電阻系數試驗方法GB 2812 安全帽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編輯 生產安全帽的工廠須經的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取得生產許可證后,方可生產銷售。 安全帽出廠按批量2000--20000頂抽驗,一批不足2000頂仍以一批計算。 工廠按分類號進行抽驗時,有一頂不合格,加倍抽驗,若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不合格。 工廠申請測試時,只按實際達到的性能出分類號測試證明。 國家檢驗部門抽驗工廠產品時,應有省、市檢驗部門或工廠代表參加。產品質量降低時,國家檢驗部門應指導工廠提高產品質量,對不按標準生產、產品質量下降的工廠有權提出批評、警告、通報。嚴重的可建議發證部門吊銷其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編輯 安全帽的采購:企業必須購買有產品檢驗合格證的產品,購入的產品經驗收后,方準使用。 安全帽不應貯存在:酸、堿、高溫、日曬、潮濕等處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安全帽的使用期:從產品制造完成之日計算。植物枝條編織帽不超過兩年。塑料帽、紙膠帽不超過兩年半。玻璃鋼(維綸鋼)橡膠帽不超過三年半。 企業安技部門根據第條規定對到期的安全帽,要進行抽查測試,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以后每年抽驗一次,抽驗不合格則該批安全帽即報廢。 省、 市主管部門對到期的安全帽要監督并督促企業安全技術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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