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及注意事項
1、為保證人身和設備的安全,驗電器應在空氣流通、環(huán)境干燥的地點存放。
2、驗電操作應遵守電業(yè)安全的工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3、根據(jù)額定電壓選用合適的驗電器。
4、驗電前,按一下自檢按鈕,驗電應發(fā)出連續(xù)的間隙式聲光信號,若無不得進行驗電操作。
5、操作人員必須手握手柄并操作桿全部拉出定位后方可使用。
6、在非全部停電的場合進行驗電,應先將驗電器在有電部位上測試,以確保安全。在全部停電的場合進行驗電操作可采用停電前或其他有電場所進行預驗,證明驗電器完好待用。
7、GDY-Ⅲ型與GDY-Ⅱ型驗電器除具備高壓驗電外,還兼有低壓驗電功能。其方法是在回縮狀態(tài)下操作人員手握手柄稍前部位,驗電器的探頭直接觸及待測設備,此方法僅用于380伏及以下的電氣設備,不可用于高壓驗電。
8、GDY驗電器由于采用微功耗集成電路,靜態(tài)功耗微,因此長期使用無需更換電池。當自檢不能發(fā)出聲光信號時更換電池。
9、驗電器如遇尋壞,切勿擅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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