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新要求
1、備案主體要求:
(1)主體要求: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基金管理公司;
(2)經營范圍:資產管理、投資管理、基金管理(股權類管理人可以包含股權投資管理、實業投資、創業投資);
(3)注冊資本及實繳資金要求: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實繳至少在200萬元以上或超過注冊資本25%。
(5)公司、股東及高管近三年內不得存在重大失信記錄、刑事或被中國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等情形。
2、股東要求:
(1)不存在股權層級過多、循環出資、交叉持股等情況;
(2)公司及股東不曾從事過民間借貸、民間融資、融資租賃、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臺等與私募基金業務相沖突業務;
(3)全體股東具有真實的從事私募業務的動機,不存在股權代持;
(4)股東需提供資產證明,要求資產能夠覆蓋各自股東對于申請機構的認繳出資額。
3、高管及從業人員要求:
(1)全體全職員工總人數不低于5人(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視為全職員工);
(2)證券類私募基金管理人:除財務、行政外,其他人員均需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股權類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均需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
(3)高管(高管一般為2人:法定代表人、合規風控負責人;如有副總經理可作為公司高管):要求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不得存在兼職;法人具備一定金融從業/管理崗位經驗;風控負責人具有三年以上金融機構風控管理經驗。
4、公司展業要求:
1、專 業化經營:公司主體好未曾開展過業務,未來僅能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
2、財務清晰:不應存在到期未清償債務、資產負債比例超過50%、大額或有負債等可能影響機構正常運作的情形。
3、實際辦公場地:具備穩定性、獨立性,不可與其他公司混同經營。
高管專 業能力如何證明?
首先我們要知道具備什么資質的人可以作為高管呢?根據協會目前的的硬性條件主要有:
1、高管人員應該通過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基金從業資。
2、股權類高管或投資人員要求股權(含創業)項目成功退出證明(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產品的證明材料、退出材料等)或者三年及以上在申請機構擬投資行業的從業經驗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職證明、工作經歷情況說明等)
3、證券類高管或投資人員要求三年內六個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資業績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證券類產品的證明材料或、期貨交易記錄,不含模擬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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