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登記范圍
由境外企業生產的、向中國境內出口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我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生產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參照本要求申請登記。
本要求所指的飼料,是指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產品,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
本要求所指的飼料添加劑,是指在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飼料添加劑。
二、 登記種類
(1)配合飼料:寵物飼料包括干糧和濕糧(罐頭)
(2)濃縮飼料
(3)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4)精料補充料
(5)飼料添加劑:《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2013)》(2045號公告),未列入目錄但生產國已批準生產和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產品為需要評審登記的產品。
(6)動物源性飼料
(7)單一飼料:脂肪粉(植物來源)、飼料用滅活釀酒酵母粉、酶解大豆蛋白、發酵黃豆粉、馬鈴薯蛋白粉及其發酵制品、膨化豆粕、DDGS和DDG等及經特殊加工工藝處理的單一飼料產品;
(8)其他蛋白飼料、能量飼料及其混合物(不含大宗飼料原料,如棕櫚粕等)。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