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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物防雷檢測程序
7.1檢測前應對使用儀器儀表和測量工具進行檢查,保證其在計量認證有效期內和能正常使用。7.2檢測應按4.2中的全部檢測項目實施檢測。
7.3對受檢單位的定期檢測,應查閱上次檢測的記錄,并現場勘查受檢單位防雷裝置有無變化。在受檢單位防雷裝置無較大變化時,可不進行4.2中a)、b)中的接閃器保護范圍、e)和f)項的檢測。
7.4現場檢測時宜按先檢測外部防雷裝置,后檢測內部防雷裝置的順序進行,將檢測結果填人防雷裝置檢測原始記錄表。部分檢測業務表格式樣參見附錄1。
7.5對受檢單位出具檢測報告和整改意見書。
8.防雷檢測數據整理及報告
8.1檢測結果的記錄
8.1.1在現場將各項檢測結果如實記人原始記錄表,原始記錄表應有檢測人員、校核人員和現場負責人簽名。原始記錄表應作為用戶檔案保存兩年。
8.1.2檢測時,應繪制建筑物防雷裝置平面示意圖,定期檢測時應進行補充或修改。
8.2檢測結果的判定
用數值修約比較法將經計算或整理的各項檢測結果與相應的技術要求進行比較,判定各檢測項目是否合格。
8.3檢測報告
8.3.1檢測報告按8.1和8.2的內容填寫,檢測員和校核員簽字后,經技術負責人簽發,應加蓋檢測單位檢測專用章。
8.3.2檢測報告不少于兩份,一份送受檢單位,一份由檢測單位存檔。存檔應有紙質和計算機存檔兩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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