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劑進口報關_進口食品報關_進口食品添加劑清關_北京食品進口報關
一、食品添加劑進口報關
1、食品添加劑的概念
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質,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目前我國食品添加劑有23個類別,2000多個品種,包括酸度調節劑、抗結劑、消泡劑、抗氧化劑、漂白劑、膨松劑、著色劑、護色劑、防腐劑、甜味劑、增稠劑、香料等。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食品添加劑可以進口:
【1】有食品國家標準的;
【2】經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發布列入我國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目錄的;
【3】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的;
【4】列入“食品法實施前已有進口記錄但尚無食品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目錄"的。
二、進口食品添加劑清關—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要求
1、進口食品添加劑應有包裝、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中文標簽與中文說明書應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國家標準的要求。
2、進口食品添加劑的說明書應置于食品添加劑的外包裝以內,并避免與添加劑直接接觸。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和包裝不得分離。
3、進口食品添加劑標簽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名稱(相關標準中的通用名稱)、規格、凈含量;
(二)成分(表)或配料(表),采用相關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三)原產國(地)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
(四)生產日期(批號)和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食品添加劑標簽,應標明衛生部準予進口的證明文件號和經衛生部批準或認可的產品質量標準;
(七)貯存條件;
(八)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
(九)復合添加劑中各單一品種的通用名稱、輔料的名稱和含量,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
(十)“食品添加劑"字樣;
(十一)其他事項。
三、進口食品報關—進口食品添加劑報關所需資料:
1、注明產品用途(食品加工用)的貿易合同,或者貿易合同中買賣雙方出具的用途聲明(食品加工用);
2、食品添加劑完整的成分說明;
3、進口企業是經營企業的,應提供加蓋進口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與經營許可證件;進口企業是食品生產企業的,應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進口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或運單;
5、國外原產地證與衛生證;
6、特殊情況下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需辦理進境檢疫審批的,應提供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應提供衛生部準予進口的有關證明文件和經衛生部批準或認可的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文本。
【3】進口食品添加劑,應提供進口食品添加劑中文標簽樣張、說明書。
【4】進口食品添加劑全部用來加工后復出口的,應提供輸入國或者地區的相關標準或技術要求,或者在合同中注明產品質量項目和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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