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角料(邊角余料)一般指帶有平面的板材、型材而言。例如:在一塊正方形的板材上面,大限度地切下一個圓形面,其剩余的四個直角邊與圓周線中間部分的剩余,就是邊角料。無形的(如液體、沙子,石子)原料的剩余,不能稱作邊角料(邊角余料)。

我國在經歷了 30 年迅猛發展之后已經成為世界皮革大國,皮革工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據的地位。制革工業每年產生大量的廢棄皮膠原材料,作為一個高投入、低產出的傳統工業,制革業在其生產過程中,有30%的原料終成為廢料。近年來,我國每年產約140萬噸的皮革廢料,在給環境造成污染的同時,其中的膠原蛋白和三氧化二鉻也大量流失,造成了生物質資源的巨大浪費。

由于化學物質的普遍使用,衣物中也會有一些化學物質的存在,如果將他們進行焚燒型服裝處理,那這些化學物質經過焚燒后散入空氣,污染空氣環境,埋入土下又不容易降解,污染土壤,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和破壞。

廢品和邊角余料回制利用注意事項如下:
1、準備回制的廢品和邊角料中,如有分解料和發黃變質的部位,應先將此廢品在烤箱中加熱,使其變軟,然后用到切除變質料部分后再進行粉碎。
2、每批廢品的回制應盡量加入同一配方的制品用新料中,混廢品料量應不超過新用料量的15,以保證制品的質量。
3、用雙螺桿擠出機回制廢品料時,廢品料要進行細化粉碎,摻混入新料中的廢品料量同樣也不應超過15。
4、注意廢品粉碎后的料與新料按要求比例摻混后一定要混合均勻才能投入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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