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使用注意事項
1.室外健身器材、戶外健身器材、小區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壽命應不小于5年,超過安全使用壽命的器材應報廢拆除;在安全使用壽命內,供應商應確保易損件損壞前及時維修、更換。
2、戶外健身器材使用材料的有害物質含量應不超過標準規定,以防止對使用者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3.小區健身器材不應有對使用者頭部、頸部、軀干、手及手指、腳部產生卡夾、剪切、擠壓危險的結構;不應具有造成衣物、頭發鉤掛或纏繞危險的結構。
4.室外健身器材腳踏部位應有防滑措施,摩擦系數應不小于。運動幅度過大的器材應有限位裝置。滾筒、轉盤類等快速轉動形式的器材,由于轉動慣性可能對使用者健身安全造成傷害,應具有阻尼裝置。
產品實拍
公司資質
新國標、老國標健身路徑種類齊全,公司通過三體系認證,可以參與招標項目,健身器材,中小學體育器材,通過國家質量技術檢驗監督中心數百項檢驗合格,器材顏色可按需求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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