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ErP指令規定,實施措施應準予制造商根據需要在“內部設計控制"(指令附件IV)和 “環境管理體系"(指令附件V)兩種合格評定模式中任選其一開展產品評定。但制造商必須提交相關的技術文件和檢測結果,以驗證其合格評定的真實性。制造商若采用“內部設計控制"模式,相關技術文件主要包括7個方面:耗能產品的描述、環境研究的結果、產品或產品組的生態概要、產品設計規范要素,與環境要素相關聯、適用的標準或其他用于證明符合性的協調標準或替代方法的清單、使用者及處理機構所需要的信息和測量的結果;若選擇“環境管理體系",則要求制造商能夠提品的環境性能政策,制定產品環境性能目標和指標的框架,建立相關程序文件的計劃,在實施方面則應建立和維護表述管理體系的核心環境要素和管理所有必須的文件信息。制造商應采取必要措施,以確保耗能產品與其設計規范和適用的實施措施要求相一致,有些類似環境體系認證內容。
ErP = Energy-related Products,即能源相關產品。指的是任何已經投放于市場和/或已經被交付使用的,
而且在其使用過程中會對能源消耗有影響的產品。它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蓋的能源相關產品的部件,它們作為獨立部件針對終用戶被投入到市場和/或被交付使用,而且它們應能夠被獨立地進行環境影響。
ErP指令是新的歐洲CE標志法規。作為一項CE 標志指令,ErP指令的要求將連同安規,電磁兼容,無線電等其他要求一同被執行。
Erp指令屬于CE標志要求,如果投入歐洲市場的產品屬于CE范圍,則應攜帶CE標志。此外,一些性的國外認證機構能夠提供ErP標志做市場推廣使用。
ERP認證的意義和作用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環境的關注程度也與日俱增。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在制定政策時,越來越多的考慮環保方面的因素,以保證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使用能源產品(EuP)一般認為在生產、配送、使用、廢棄階段都會對環境造成若干影響,如氣候變遷、能源和資源消耗、產生一般及毒性廢棄物等問題。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