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鍋爐廠換熱容器組裝熱處理工藝規程及操作內容:
碳鋼、低合金鋼制的焊由分程隔板的管箱、浮頭蓋以及管箱的側向開孔直徑超過1/3園筒內徑的管箱,均應做母材熱處理試板,并在施焊后作消除應力的熱處理,設備主法蘭密封面應在熱處理后加工,并附有質量報告及熱處理試板的機械性能報告。
筒體對接按一般壓力容器組裝通用工藝規程,但不直度允許偏差為L/1000,且L≤6000㎜時,其值不大于4.5㎜,L>6000㎜時,其值不大于8 ㎜。
殼體內部凡有礙管束順利裝入或抽出的焊縫均應磨至與母材表面平齊。
(1)換熱管管端外表面應除銹,用于焊接時,管端除銹長度不小于換熱管直徑,且不小于25㎜,用于脹接時,管端應除銹呈金屬光澤,其長度不宜小于兩倍的管板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