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476—2007客車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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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試驗方法
Rain proof performance limit and test method for bus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客車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了GB/T3730.1-2001《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規定的各類客車。由客車改裝的專用車、具有駕駛室的封閉式車廂的汽車可參照執行。
英文名稱: Rain proof performance limit and test method for bus
什么是替代情況? 替代情況: 代替QC/T 476-1999;GB/T 12480-1990
什么是中標分類? 中標分類: 車輛>>汽車>>T42客車
什么是ICS分類? ICS分類: 道路車輛工程>>商用車輛>>43.080.20客車
發布部門: 國家員會
發布日期: 2007-11-14
實施日期: 2008-05-01
提出單位: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什么是歸口單位? 歸口單位: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起草單位: 國家轎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襄攀);國家重型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南京依維柯汽車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陳建海、錢曉霞、王亞杰、鐘國柱
頁數: 9頁
出版社: 中國計劃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8-05-01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客車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GB/T 3730.1 —2001《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規定的各類客車。由客車改裝的專用車、具有駕駛室和封閉式車廂的汽車可參照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 (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3730.1 —2001 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客車防雨密封性 rain proof performance for bus
客車處于靜止狀態,在規定的人工淋雨試驗條件下,關閉所有門、窗和孔口蓋,防止雨水進入車廂的能力。
3.2
滲 seep
水從縫隙中緩慢出現,并沿著車身內表面向周圍漫延。
3.3
慢滴 slow drop
水從縫隙中出現,以小于或等于每分鐘30滴的速度離開或沿著車身內表面斷續落下。
3.4
滴 drop
水從縫隙中出現,以大于每分鐘30滴且小于或等于每分鐘60滴的速度離開或沿著車身內表面斷續落下。
3.5
快滴 fast drop
水從縫隙中出現,以大于每分鐘60滴的速度離開或沿著車身內表面斷續落下。
3.6
流 flow
水從縫隙中出現,離開或沿著車身內表面連續不斷地向下流淌。
3.7
平均淋雨強度 average raining intensity
單位時間內某一淋雨面內各噴嘴的總噴水體積量與該淋雨面內各噴嘴對應的總噴淋面積的比值,單位為mm/min。
4 客車防雨密封性限值
客車防雨密封性限值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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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試驗條件
5.1 淋雨裝置應符合附錄A的要求。
5.2 車身前部、側面、后部及頂部的各受檢部位均應處于受雨狀態。帶行李艙的客車,其行李艙底部也應處于受雨狀態。
5.3 車身前部平均淋雨強度為 (12±1)mm/min,車身側面、后部、頂部及底部平均淋雨強度為 (8±1)mm/min。淋雨強度的調節方法見附錄B。應定期檢查淋雨強度是否符合要求。
6 試驗方法
6.1 將試驗車輛停放在淋雨場地內位置。
6.2 試驗人員進入車廂,關閉所有門、窗及孔口蓋。
6.3 啟動淋雨設備,待淋雨狀態穩定后試驗開始,試驗時間為15min。
6.4 試驗開始后5min,試驗人員開始觀察并記錄車廂內各部位的滲漏情況。若滲漏部位有內護板遮擋,應將該部位內護板拆除。對滲漏狀態無法確定的,可用適當大小的矩形金屬薄板緊貼滲漏部位,與鉛垂面呈45°向下,將滲漏的雨水引流,以雨水離開薄板的狀態判別滲漏情況。
6.5 對于帶行李艙的客車,試驗人員應在試驗結束后,擦凈行李艙門接縫處的積水,打開行李艙門,觀察并記錄行李艙內部的滲漏情況,行李艙底板如有水跡,每處均按慢滴處理。
6.6 車輛滲漏情況記人表2。
7 試驗結果
試驗數據處理采用扣分法,初始分值為100分,每出現一處滲扣1分,每出現一處慢滴扣2分,每出現一處滴扣4分,每出現一處快滴扣6分,每出現一處流扣10分,初始分值減去全部扣分值,如出現負數則按零分計,實得分值即為試驗結果。
附 錄 A
A.1 淋雨裝置總體構成
淋雨裝置為循環過濾系統,主要由水泵、壓力自動調節閥、水壓表、主管路、分管路、支管路、流量計、流量調節閥、噴嘴、噴嘴架、噴嘴架驅動調整機構及蓄水池構成。由噴嘴及噴嘴架構成前后左右及頂部五個矩形噴淋面,若淋雨試驗涉及帶行李艙的客車,還應設置底部矩形噴淋面。各噴嘴與支管路連接。在通向前噴淋面及通向其他噴淋面的分管路起始端,分別設置流量計和流量調節閥。水泵供水壓力設定為150kPa±10kPa。水泵的揚程、流量以及管路直徑等應滿足系統使用要求。各噴淋面應涵蓋淋雨試驗所涉及的外形尺寸的車型以及各種車型的各受檢部位,噴淋面可為移動式以適應車輛外形及尺寸的變化。淋雨裝置示意圖見圖A.1。
A.2 噴嘴布置及數量
在各噴淋面支管路上均勻安裝噴嘴,噴嘴間橫向及縱向間距為0.4m,噴嘴數量應保證對應車身外表面各受檢部位處于淋雨區域內。頂部及底部噴嘴的軸線與水平面垂直,前部及后部噴嘴的軸線與車輛縱向對稱面平行,側面噴嘴的軸線與車輛縱向對稱面垂直。噴嘴垂直朝向對應車身。底部噴嘴位于地面以下0.2m,其余噴嘴與車身外表面距離為0.7m±0.2m。噴嘴出水應均勻且呈60°圓錐體形狀,噴孔直徑為2.5mm ~ 3mm,所有噴嘴的尺寸及內部結構應相同。
附 錄 B
(規范性附錄)
淋雨強度的調節
B.1 淋雨強度的調節
將分管路流量調節閥置于某一開度,啟動淋雨設備,將主管路壓力調節至規定值,分別調節分管路流量調節閥開度,使分管路流量計示值分別達到規定平均淋雨強度的對應值。
B.2 對應流量計算
對應流量計算按式(B.1)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