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型護岸以保護、創造生物良好的生存環境和自然景觀為前提,在保證護岸具有一定強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時,兼顧工程的環境效應和生物效應,以達到一種水體和土體、水體和生物相互涵養,適合生物生長的仿自然狀態,它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①安全性,這是作為護岸這樣一種水利設施的基本功能,即是否能發揮有效的防洪、固岸作用;②生物性,對本土的原生動植物沒有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盡量不擾動原有棲息地環境,或者護岸完工后能被本土生物接受;③親水性,能讓人們比較安全和便利地與水親近,這一點只需在結構設計細節上稍加注意,如預留可供人們上下的臺階,設置親水平臺等;④景觀性,護岸完工后與周圍景觀環境相協調。
分類與材料:按照天然材料(諸如植被、木材、石材)的使用情況,可將生態型護岸分為以下三種類型:①自然原型護岸。
主要采用種植植被保護河堤(有時設置加固材料,如土工織物或柵格狀混凝土塊),以保持自然堤岸特性;②自然型護岸。
不僅種植植被,還采用天然石材、木材護底,以增強堤岸抗洪能力;③多自然型護岸。
在自然型護岸的基礎上,再用鋼筋混凝土等材料,確保大的抗洪能力。
圖1為某生態型護岸實例。
可以認為對結構強度的要求越高,天然材料的使用量相對就越少。
使用天然材料不但可以降低工程造價,而且兼顧了現場的環境效應和生物效應,一舉多得。
正是重視天然材料性能的發揮使得護岸從“傳統型”走向“生態型”。
傳統的護岸工程以水泥、瀝青、混凝土等硬性材料為主要建材,在結構型式上分為直立式,斜坡式或斜坡式與直立式組合的混合型式,斷面規則渠化,偏重安全、經濟的后果是極大地損害了河流的生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