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貨物出口要經過公路運輸,海運,空運等運輸方式,多次起吊,儲存條件等因素,我們必須要保證包裝貨物外包裝的承載強度。因此出口包裝箱是運輸包裝件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通常對外包裝有結構、形狀、材質等方面的要求外,還應具有一定的機械強度,以保護產品在裝卸運輸和倉儲條件下完好無損。
對于用于承載工業產品出口運輸的出口包裝箱應滿足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一級(流通環境復雜,轉載次數多,流通過程中可能遭受到較大的外力危害時)國家標準。并且出口包裝箱內徑必須大于設備產品尺寸,單邊至少留有50mm以上的安全距離,高度至少留有100mm的安全間隙。
出口包裝箱在流通過程中不僅要起到方便運輸的作用,主要起保護產品將產品完好無損地實現物理轉移的目的,對于精密儀器、儀表、控制盤(臺)等電氣設備應進行防潮、防銹、防震包裝處理后再裝入出口包裝箱。具體操作參考GB/T7284-2016《框架木箱》2類膠合板封閉箱(用于需要防水、防潮等防護的內裝物,或需防止內裝物脫落時)國家標準。以及GB/T 7350-1999《防水包裝》標準中的B類3級包裝(包裝箱在運輸過程中,可能遇雨或海水侵蝕)。
對于一些易碎設備應采用緩沖防撞保護以避免破碎風險,可使用高緩沖的海綿板來保護設備顯示屏和各處顯碎件的外觀,能起到一定的防撞緩沖作用。如果是絕緣瓷瓶類應先裝入小型紙箱后再裝入出口包裝箱。對于重型機械設備使用的木質包裝箱,應在木質包裝箱內部對設備進行固定,防止運輸過程中設備在木質包裝箱內來回躥動碰撞或裝卸過程中堆碼擠壓而造成設備損壞。
設備在木質包裝箱內固定牢靠,不得發生移位或竄動。包裝箱內部充滿度不低于90%,對于需要內部填充物的出口免熏蒸木質包裝箱,廠家需配置適宜的內部填充材料(注:未經過熏蒸除害過的干草、麥桿或是相似的植物纖維及菌類槿物不能用作包裝填充物)。
設備固定在出口包裝箱整體打包中尤為重要,具體固定方法參考《機械設備在出口包裝箱內部怎么固定更安全》,將設備與出口包裝箱固定為一體,使設備在包裝箱內穩定運行,不因運輸顛簸而發生位移,降低了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的碰撞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