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設計的基本要求
GPS網布測前應進行技術設計,以得到的布測方案。技術設計書的格式、內容、要求與審批程序按照GH/T 1004 進行。
2、技術設計準備
根據任務的需要,收集測區范圍既有的國家三角網、導線點、天文重力水準點、水準點、甚長基線干涉測量站、衛星激光測距站、天文臺和已有的GPS站點資料,包括點之記、網圖、成果表、技術總結等。
搜集測區范圍內有關的地形圖、交通圖、及測區總體建設規劃和近期發展方面的資料。若任務需要,還應搜集有關的地震、地質資料等。
技術設計前,應對上述資料分析研究,必要時進行實地勘察,然后進行圖上設計。
3、技術設計的原則
在設計圖上應標出新設計的GPS點的點位、點名、點號和級別,還應標出相關的各類測量站點、水準路線及主要的交通路線、水系和居民地等。
GPS網布設原則
GPS網的布設應視其目的、要求的精度、衛星狀況、接收機類型和數量、測區已有的資料、測區地形和交通狀況以及作業效率綜合考慮,按照優化設計原則進行。
AA、A、B級GPS網應布設成連續網,除邊緣點外,每點的連接點數應不少于3 點。C、D、E級GPS網可布設成多邊形或附合路線。
及以下各級GPS網中,最簡獨立閉合環或附合路線的邊數應符合表3 的規定。

各級GPS網相鄰點間平均距離應符合表4要求。相領點最小距離可為平均距離的1/3~1/2;距離可為平均距離的2~3倍。

AA、A、B級GPS網點,應與GPS性跟蹤站聯測;其聯測的站數,A不得少于4站,不得少于! 站,B級不得少于2 站。
A、B級GPS網,應盡量與周圍的GPS地殼形變監測網、基本驗潮站聯測。
AA、A、B級GPS網點宜與參加過全國天文大地網整體平差的三角點、導線點和一、二等水準點并置或重合。
新布設的GPS 網應與附近已有的國家高等級GPS點進行聯測,聯測點數不得少于2 點。
B級GPS網,在高程異常變化劇烈地區,其點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00km;在地殼斷裂帶或地震頻發地區,其點間距離應適當縮短。
大陸、島、礁之間的A、B級GPS網的邊長可視實際情況變通,重要島、礁與大陸之間的聯測,其連接的點數不應少于3個。
為求定GPS點在某一參考坐標系中坐標,應與該參考坐標系中的原有控制點聯測,聯測的總點數不得少于3點。
在需用常規測量方法加密控制網的地區,C、D、E級GPS網點應有1~2 方向通視。
為求得GPS網點的正常高,應根據需要適當進行高程聯測。AA、網應逐點聯測高程,B級網至少每隔2~3點,C級網每隔3~6點聯測一個高程點,D級與E級網可依具體情況確定聯測高程的點數。
AA、GPS點的高程聯測,應按GB 12897二等水準的方法進行;B級GPS點的高程聯測,應按GB 12898三等水準或與其精度相當的方法進行;C、D、E級GPS點按GB 12898四等水準或與其精度相當的方法進行高程聯測。
GPS快速靜態定位網的布設,除應滿足上述有關規定外,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a)相鄰地區兩個觀測單元之間的流動站的重合點數:C、D級不應少于2點,E級不應少于1點;
b)相鄰點的距離大于20km 時,應采用GPS靜態定位法施測;
c)當網中相鄰點間距離小于該級別所要求的相鄰點間最小距離時,兩相鄰點必須直接進行同步觀測;
d)對于雙參考站作業方式,不同觀測單元的基準基線宜相互聯結,以構成整個網的骨架;
e)D、E級GPS網可采用單參考站作業方式,對相鄰觀測單元的一些流動測站點必須進行二次設站觀測。
4、技術設計后應上交的資料:
a)野外踏勘技術總結;
b)測量任務書與專業設計書(附技術設計圖)。
信息標題:GPS網的技術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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