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經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提請審查,蘇州市對吳中水務發展集團管網公司原總經理馮曉明以受賄罪批準,又一起太湖水環境保護領域職務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馮曉明案源于一起普通刑事案件。今年1月,因長期向公用污水泵站排放高濃度工業廢水,邵某等人被吳中區以污染環境罪批準。污水泵站地處偏僻,邵某等人為何如此熟悉?污水處理事關民生大計,理應嚴格管理,為何會被隨意傾倒?檢察官敏銳地覺察到,案件背后可能存在公職人員不作為、濫作為甚至受賄的情形。
隨后,吳中區檢察官相繼走訪涉案企業和知情人員,展開一系列技術,馮曉明受賄的事實逐漸浮出水面。7月14日,該院對其。而這,僅是該院保護太湖的一個縮影。
“天堂”之美,美就美在太湖水。千百年來,太湖水滋潤著蘇州大地,居民飲用、生產灌溉、旅游開發、環境調節,蘇州因水而靈動。吳中區擁有近五分之三的太湖水域和近二分之一的湖岸線,保護太湖,更是坐落于太湖之濱的吳中區義不容辭的責任。
2013年,該院重拳出擊,聯合、、和等部門,開展司法與行政聯動保護太湖,這在太湖保護歷尚是。開辟信息專送通道、、環保郵箱,建立太湖環境污染“黑名單”數據庫,對有污染前科者予以重點監管;對污染事件,通過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支持提起公益訴訟或直接提起公益訴訟,依法打擊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突出查辦監管中的職務,用司法手段保護太湖。
吳中區檢察長陳飛告訴記者,自2013年以來,該院共查辦太湖保護領域職務案件9件9人,審查環境污染案件9件21人,進行非法捕撈等檢察公益調查7次,開展“檢察碧波行”環保宣傳30余次。
該院民行檢察科科長張春玲最近很忙。她剛走訪完香山、光福等太湖周邊鄉鎮,了解湖岸邊蘆葦、枯草的清理情況,又開始對一起因污染引起的村民與化工廠糾紛開展調查,通過對周邊居民、村委會和的詳盡走訪及深入研究,撰寫調研報告,為地方黨委、政府的太湖保護工作建言獻策。
“水上有白帆,水下有紅菱,水邊蘆葦青,水底魚蝦肥……太湖這顆江南明珠正重現碧波美景,這也蘊含著檢察官們的努力。”吳中區委、書記張建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