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計濾速及濾池總面積計算

設計濾速直接涉及過濾水質、過濾周期、濾池造價及運行管理等一系列問題,應根據具體情況綜合考慮。表6-3已給出了快濾池設計濾速的選用范圍。例如,當水源水質較差,或水質尚未掌握“濾前處理效果難以確保時,設計濾速應選用低一些。反之,設計濾速可選用高一些。又如,從總體規劃考慮,需要適當保留濾池生產潛力時,設計濾速宜選用低一些??傊O計濾速的確定應以保證過濾水質為前提,同時考慮經濟效果和運行管理,一般可參照條件相似的已有水廠運行經驗確定。

強制濾速是指1個或2個濾池停產檢修時,其他濾池在超過正常負荷下的濾速。在濾

池面積和個數決定以后,應以強制濾速進行校核。如果強制濾速過高應適當降低設計濾速或適當增加濾池個數。強制濾速允許范圍見表6-3。

濾速確定后,根據設計流量計算濾池總面積:
F=Q/v (6-30)

式中Q―設計流量(包括水廠自用水量〉,m³/h;

V― 設計流速,m/h;

F―濾池總過濾面積,㎡。

(二)濾池個數及尺寸的確定

濾池個數直接涉及濾池造價、沖洗效果和運行管理等問題。個數多則沖洗效果好,運轉靈活,強制濾速較低,但濾池總造價將會增加,且增加操作管理。反之,若濾池個數過少,一旦1個濾池停產檢修時,對水廠生產影響則較大。從沖洗布水均勻性上考慮,單池面積過大,沖洗效果欠佳。設計中,濾池個數應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并需考慮水廠內其他處理構筑物及水廠總體布局等有關問題。一般情況下,濾池個數不得少于2個。

濾池平面可為正方形或矩形。濾池長寬比決定于管配件布置及處理構筑物總體布置。 通常若干個濾池組成一個濾池組。

濾池深度包括超高0.25?0.3mm,濾層表面以上水深1.5?2.0m,濾層厚度(見表6 – 3),承托層厚度(見表6-4和表6-5)。

據此,濾池總深度一般為3.0?3.5m。單層砂濾池深度一般稍小,雙層和三層濾料濾池深度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