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促進中水回用在我國的推廣,還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改革水價結構 完整的水價體系應該是每位用水者必須負擔從采水、飲水、處理水、傳輸水、排水、凈化水(使之無害于環境)的全部費用。然而,實際情況與這一原則相去甚遠,使水資源的合理配置難以實現,也成為遏制城市中水回用的主要瓶頸之一。因此要逐步建立“按質論價”的水資源價格體系,拉大中水與自來水之間的價格差距,擴大中水使用比例,初步實現水資源消費結構合理化,并且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以低水價保證人們正常的合理用水,以高水價制約浪費用水,以優惠價鼓勵用戶使用中水。
(2)、*法律法規 城市中水回用需要健全的法制保障和全面的統一管理。而我國城市中水再生利用的法規和政策還不夠*。例如,在城市道路的市政管線中,必須預留再生水管道的位置;要求在城市各項用水中凡能夠使用再生水的就必須使用再生水;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水資源短缺、水資源有價的觀念,強化全社會節水意識,通過建立樣板示范工程等多種方式普及污水資源化知識,引導社會認識中水,克服用戶對中水的不信任感。
(3)、調整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布局規劃 城市污水經過一定程度的處理,可以滿足工業冷卻、農田灌溉和景觀河道、綠化等用水,但是由于中水回用對象所處位置比較分散,管道系統不配套,而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規劃、設計、建設往往沒有考慮中水的利用,大多處在城市的下游,這對中水的大規模回用造成了困難。
(4)、不斷研究開發新技術 中水回用的發展,僅有政策的保證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技術的支撐。*的中水回用處理技術是促進中水回用進一步發展的保證。雖然目前有了一些成熟的技術設備,但是為適應多種多樣的需求,今后的中水回用處理技術發展應著重于已有技術的集成化、綜合整合、產業化和工程化上,需要對已有技術不斷改進和更新,加強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