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發動機試驗的分類標準多種多樣,有根據研究目的分類,有根據研究階段的分類,有根據研究對象的分類等等。
其中按不同特征和最終目的可分為:
1、科學研究試驗
研究發動機及其部件和附件的一般特性,以建立發動機及其部件和附件的一般特性,以建立發動機的設計、計算、試驗和使用的原則。
2、研制試驗
研制中的航空發動機需要經過長時間的試車,以便調整性能,考驗可靠性和耐久性,并最終鑒定它是否符合型號規范。研制試驗可分為:
1)性能試驗:主要檢驗發動機的空氣流量、推力、燃油消耗率和穩定性裕度;部件性能試驗則主要檢驗部件的性能特性。
2)適用性試驗:測定發動機對油門和進口氣流流場條件變化的響應。3)耐久性試驗:包括低周疲勞壽命、應力斷裂或蠕變壽命、振動特性、抗外來物損傷、包容能力等機械結構的強度試驗。
3、批生產發動機試車
每一臺批生產發動機都要在地面試車臺上進行兩種試車:1)工廠試車;2)檢驗試車。
從航空發動機各組成部分的試驗來分類,可分為部件試驗和全臺發動機的整機試驗,一般也將全臺發動機的試驗稱為試車。部件試驗主要有:進氣道試驗、壓氣機試驗、平面葉柵試驗、燃燒室試驗、渦輪試驗、加力燃燒室試驗、尾噴管試驗、附件試驗以及零、組件的強度、振動試驗等。整機試驗有:整機地面試驗、高空模擬試驗、環境試驗和飛行試驗等。
同時,也還可以研究設備和研究對象為標準,將航空發動機試驗分為五大類:
1)零部件試驗;
2)整機地面試驗;
3)整機高空模擬試驗;
4)環境與吞咽試驗;
5)飛行試驗。
如果將一臺發動機的設計看作是一個足球隊的訓練和培養,那么部件試驗就相當于對每個隊員能力的測試。其中部件性能測試相當于隊員足球技術和基本功的測試,如帶球、控球、傳接球能力等;而零、組件的強度、振動試驗就相當于隊員的體能測試,如12分鐘跑、往返跑等。發動機的各類整機試驗則相當于全隊的各種教學或模擬比賽,通過試驗(比賽)來暴露和解決問題,而發動機一旦正式投入使用(服役),就好比到了正式的比賽場上。"平時多流汗,比賽少流淚",正如嚴格訓練才能取得好成績一樣,只有以大量的試驗為基礎,才能保證發動機的各項指標滿足設計要求,成為一個合格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