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敏感點噪聲監測時,同個敏感點不同樓層是否必須要同時監測?敏感點噪聲監測依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 )附錄C方法,但方法中并沒有給出不同樓層監測的相關要求。個人認為不同樓層的噪聲監測應是同時監測,各監測點處于相應的噪聲情況下,才能比較不同樓層的情況。如是不同時間段的監測,所處的環境噪聲變化可能較大,造成監測結果波動較大,將無法比較不同樓層的實際情況。

聲環境質量監測與噪聲污染排放監測不同。聲環境質量監測的噪聲源變化情況較多,來源也多,一般較為復雜且無規律。而噪聲污染排放監測的聲源往往比較單一,如鍋爐房風機,生產設備等,相對簡單一點,且往往有一定的規律性。噪聲排放監測之所以會有不同時間不同監測點進行監測,一般是要求工況(噪聲源)穩定時才可以。個人認為是同步監測。目前應該未見有文件有明確規定應同步監測,但從監測數據的可比性看,要求同步測量才符合要求。
廠界噪聲監測時,附近有受影響的敏感點,但中間隔著一條馬路,此種情況下,噪聲敏感點應如何進行噪聲監測?廠界噪聲監測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的相關要求,監控點一般布設在廠界外一米,高度1.2米處,特殊情況時按照標準要求進行布點。在該標準中,關于敏感點的監測,僅涉及噪聲源位于高空時,需在受影響敏感建筑物戶外1米布點,和敏感建筑物位于廠界或廠界外1米以內時需在室內布點兩種情況。對于敏感點位于廠界外1米時的情況,并未給出明確的規定。
但我們知道,當有受影響的敏感建筑物時,應增加該處的噪聲監測。對敏感點進行監測,需要采用《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附錄C的方法,給出了明確的規定。從GB 3096附錄C給出的內容看,敏感點的噪聲監測時間是根據噪聲源的特征確定的,當受廠界噪聲影響時,測量時間可為一分鐘(廠界噪聲源為穩態噪聲時),也可以是整個工作時間或代表性時段(廠界噪聲源為非穩態噪聲時)。也就是說,敏感點的噪聲監測時間和廠界噪聲的監測時間應是一致。

接下來還要再繼續探討兩個問題。
(1)敏感點噪聲監測結果是否應進行背景值修正?或者說,敏感點噪聲監測是否需要監測背景值?
專業人士認為敏感點噪聲監測,因其采用的是GB 3096的監測方法,屬于聲環境質量監測,本身監測的就是本底情況,不需要進行背景值修正。不過,建議可以監測聲源開啟和關閉時的兩種情況,進行對比,分析噪聲源的影響。
(2)假如敏感點需要測量背景值,那么背景值的測量時間是和廠界噪聲一致,還是應考慮道路交通噪聲影響測量20分鐘?
敏感點的噪聲監測,應考慮道路交通噪聲的影響,盡量選擇在無車流或少車流經過的時段進行監測,測量時間建議與廠界噪聲背景值測量要求一致,與噪聲測量值測量時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