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對于自己的發明創造,為了獲得法律的保護,是可以向局申請為的。但是大多數人對于發明要怎樣申請并不清楚,那到底發明的申請流程又是怎樣的?
簡單的來說發明申請的流程是這樣的: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提交必要的資料,向局提出申請,局收到申請之后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局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并且需要繳納必要費用。那么,下面中佳知識產權編就發明申請的流程是怎樣的與大家詳細講解,請看下文介紹:
一、發明申請流程:
1、申請人提供原始技術資料和個人(單位)信息;
2、委托代理機構,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撰寫一份符合法要求的申請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檢索
3、向國家局提交該申請文件,取得申請號,并按規定交納申請費用;
4、進入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于申請日起的18個月后,將在公報和網站上公開該發明申請;根據申請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請日起的15個月內隨時要求提前公開;
5、進入實質審查(實審)階段:申請人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可隨時向局提起實審,也可以在該申請公開后提起實審,提起實審須按規定交納實審費用;
6、經實質審查,該符合發明的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授予權,按規定交納申請維持費、當年年費、印刷費、證書工本費,取得發明證書;的發明將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發明申請的的優先權,則應當提供在先申請的相關情況。
辦理申請應當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申請必須采用紙件形式或者電子申請的形式辦理。不能用口頭說明或者提供樣品或模型的方法,來代替紙件或電子申請文件。
各種手續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托代理機構的,應當由代理機構簽章辦理。
辦理手續要附具證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證明文件與附件應當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復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復印件,但同時需要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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