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產品值得申請?
普遍的老板們都會認為,我這邊開發了一款產品,我先賣了再說,賣成了一個爆款或者熱搜的產品,我馬上去申請,請求進行保護,以后這個產品我就可以形成自己的壁壘,以后哪個同行如果敢侵犯我的產品外觀或者實用,我就直接投訴他,或者直接他,讓他得到教訓。
而如果這個產品起不來,沒有流量,買家不喜歡,我果斷放棄,再進行下一個產品的研發。這個觀點在一些老板,廠家里,真的存在非常非常多。
事實上,產品在大量銷售往市場的時候,新穎性就已經消失。只要有早于這個申請日之前的銷售記錄,或者公開記錄,這個后續不管是線上的維權,還是線下的,均作用不大。
那到底什么樣的產品值得申請?
分為三種:外觀/實用新型/發明。
我們的產品要申請的前提是,要保證新穎性和實用性。
我們寧可在爆款產品的基礎上,進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保證其新穎性和實用性,然后進行的申請,再將修改好的產品,推向市場。
但是一個爆款產品的產生,因素是很多的,也非常的不容易,你改款后買家是否喜歡,是否還可以做成爆款均不好說,所以在這個產品要推向市場之前,內部本身就應該對于這個產品做一定的調研工作,只要和市場上的現有產品存在差異化,且差異化明顯,并且這個產品有很高的推廣價值,那么小編建議,這類的產品務必要去申請對應的(寧愿多申請,因為你不能確定往后3年5年,這款產品是否有在爆發一次的可能性)。
其差異化在外觀上大的,建議申請外觀。
其差異化在內部結構大的,建議申請實用新型。
如此操作,可以盡量的節約我們的成本,也可以限度的保證我們的新穎性。后續有出現模仿者,維權的成本也會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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