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的注意事項
(1)審查轉讓方是否屬于權的合法權利人、的有效性(即是否通過實質審查、是否有被申請撤銷或被宣告無效的可能性)。
例如:a.受讓方可要求轉讓方提供權登記簿副本,以表明的法律狀態;b.發明可通過機構權穩定性,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可要求轉讓方提供權評價報告或通過機構權穩定性等。
(2)簽訂書面的轉讓協議,并嚴格審核轉讓協議條款。
例如:交付資料、交付方式、交付地點的審核;對實施許可的約定和審查;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的約定;例外情況的約定;過渡期條框;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等。
(3)到局完成轉讓手續。
需要注意,權的轉讓不僅僅需要買賣雙方履行合同條款,還需要到局完成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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