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小巨人申報條件
1.基礎條件: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創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公開發行的)。
2.產業導向方面,屬于《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或制造強國戰略重點產業領域;或主導產品屬于關鍵領域“補短板"、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國際空白);或與重點企業協同創新。
3.化程度方面,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70%以上。
4.創新能力方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4%以上;且滿足以下三項條件之一:
(1)擁有有效發明2項以上:
(2)自建或與高校和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
(3)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1個以上。
5.經營管理方面,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如IS09000質量管理體系、IS0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等)。
6.成長性方面,有上市計劃(已遞交申請書或已進入輔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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