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精特新"企業獎補政策
(一)強化梯度培育
各地要圍繞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化水平,通過深入開展中小企業“雙創"不斷孵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加大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并促進其向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發展。建立和完善“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確立階段性工作目標任務與舉措,確保培育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政策支持
完善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持政策,建立部門協同配合、共同推動的工作機制。落實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改革精神,推動技術、人才、數據等要素資源向“專精特新"企業集聚。結合本地實際,著力在資金、政策等方面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壯大。
(三)開展服務
強化服務,拓寬中小企業渠道,做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企業上市培育。加強創新服務,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和工業設計賦能專項行動,提升企業掌握和運用數字化和設計資源的能力。優化公共服務,支持服務機構開發針對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服務項目,廣泛開展管理咨詢、人才培訓等服務。
(四)優化發展環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限度降低中小企業準入門檻,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推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產學研協同創新向縱深發展,不斷完善中小企業創新生態。認真總結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經驗和做法,注重發揮其示范作用,引導廣大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不斷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化水平。
(五)加強動態管理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期為3年。我部組織對入選滿3年的企業進行復核,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交復核申請材料的企業將予以撤銷。有效期內如發現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予以撤銷。
(六)獎勵方式(具體以各地方為依據)
已被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600萬元/家,每年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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