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交通遠洋航標遠航航道浮標
航標設置在通航水域及其附近,用以表示航道、錨地、礙航物、淺灘等,或作為定位、轉向的標志等等。航標也用以傳送信號,如標示水深,預告風情,指揮狹窄水道交通等。
1.錨地、船舶停泊及檢疫錨地等;
2.禁航區、演習區等;
3.海上作業區.海洋資料探測.航道測量、水文測驗、潛水、打撈、海洋開發、拋泥區、測速場、羅盤校正場等;
4.分道通航、分道通航區、分隔帶等,當使用常規助航標志標示分道通航可能造成混淆時可使用;
5.水中構筑物、電纜、管道、進水口、出水口等;
6.體育訓練區、海上yu樂場等;
7.水產作業區、水產定置網作業區和養殖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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