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提升方案操作流程
安裝范圍
(1)單體建筑面積達到 3000 平方米以上,或者群體建筑面積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200 米以上市政類橋隧、場站等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3)工程投資總額 1000 萬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4)按照要求應安裝的交通、水務、園林綠化等工程。
時限要求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市內五區和三個開發區政府投資項目和鄭州市三環內施工工地完成智慧化建設前端設備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數據傳輸。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全市四環內施工工地和各縣市區城市建成區內施工工地完成前端設備安裝和數據傳輸工作。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全市區域內施工工地完成前端設備安裝和數據傳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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