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妝品OEM貼牌加工須知
1、起訂量一般根據產品類型來制定,膏霜、乳液、精華液、爽膚水、卸妝產品、潔面產品等是100公斤起訂,面膜是10000片起訂,爽身粉10000瓶起訂。特別注意的是不單單料體有起訂量,包材也有起訂量(瓶子、盒子),瓶子是3000-5000個起訂,彩盒是1000個起訂。
2、 客戶須擁有合法的注冊商標及營業執照,如無商標,我司可商標給客戶免費使用。但是如果客戶打算長期經營化妝品行業,還是建議自主申請商標,畢竟這個商標的產品做起來了,是一筆巨額的無形資產,因為消費者的品牌意識不斷在提高。
3、 化妝品OEM貼牌生產的產品外包裝、標簽、標識必須符合國家食藥監總局對包裝的要求。我司可免費提供包裝設計服務,當然也可以由客戶提供,我司負責審核,如不符合要求,我司與客戶溝通后,盡量按照客戶要求修改文案。
4、對于客戶按要求定下的產品,我方按所需價格、膚感、香型、顏色打樣,在樣品和價格確認后封樣生產。
5、 客戶提供包材,需提前告知貨期,以便排單生產,應在生產前5天到我司倉庫,以便進行檢測及安排生產,如包裝需寄存廠內,亦可在包裝到廠前幾天通知,以便安排倉庫存放。
6、按照國家食藥監總局的規定,正常上市銷售的產品必須進行備案(包括常規九項檢測和產品備案)。
7、 容戶認可上述內容后,應簽定加工合同,以維護雙方利益,加工合同必須有下列附件:
(1)客戶客戶從事化妝品銷售的營業執照(含化妝品)。
(3)客戶加工品牌的外包裝及瓶身版面設計內容圖(或由我司提供免費設計)。
(4)客戶加工產品品種及名稱、產品報價及生產費用明細表。
(5)雙方認可的加工品種內容物標準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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