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和1—4月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已經通報,除了東北城市排名靠后外,2023年4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后20位城市中,浙江省湖州市、江蘇省常州市、揚州市等長三角城市排名不理想,分別排在倒數第7位、倒數第13位、倒數第19位。通報顯示,4月,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10.6%;1—4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5.1%。

從整體排名來看,2023年1—4月168個重點城市后20位空氣質量城市名單中,汾渭平原11個城市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3.6%,同比下降24.6個百分點;其中,陜西省咸陽市、西安市、渭南市位列倒數前3位,且今年一季度,這三座城市在168個重點城市中分列倒數后三位。可以看出關中地區大氣污染治理難度不小。為扭轉關中地區空氣質量被動局面,下硬茬推進關中平原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升陜西省大氣污染治理水平,4月6日,陜西省3個專項督察組已進駐西安市、咸陽市和楊凌示范區、渭南市(含韓城市),進駐時間2個月,將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此次在相關排名中進步明顯,2023年4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20位中,新疆排在第9位,系今年進入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20位,排名進步明顯。此前,烏魯木齊市均排名并不理想,2023年1—3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后20位城市,烏魯木齊市排在倒數第4位;1—2月,烏魯木齊市排在倒數第3位;1月,烏魯木齊市排在倒數第8位。
今年3月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成調研組實地走訪“烏—昌—石”區域內重點企業,深入了解企業涉氣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3月底,赴烏魯木齊市米東區部分涉氣重點企業開展突擊檢查;4月17日,對烏魯木齊市、昌吉州的農村和城郊區域散煤治理工作進行調研;4月29日,再次對區域內污染排放情況進行摸底。兩個月內,省廳先后四次針對這一區域開展調研,實地查看了解區域內污染減排情況,推進區域大氣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空氣質量排名取得了進步。

此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部分城市的供暖時間為10月,烏魯木齊市每年供暖時間長約有6個月,一般在4月初或中旬結束。這或許是烏魯木齊市4月空氣質量排名提升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也說明了烏魯木齊市在推動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方面作出的努力得到了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