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制藥用水電導率測量而言,正如USP<645>所提及的,如果要進一步提高測量的準確性,必須針對整套電導率分析儀器/儀表進行系統驗證和校準,這是由于對于一套電導率分析儀表/儀器而言,影響電導率測量精度的因素,除去上面討論過的電極常數、測量回路兩個重要因素以外,儀器的信號傳輸、應用環境條件、接線、溫度測量以及溫度補償等諸多因素都會影響最終電導率測量的準確性。
所以,USP建議“采用兩套電導率測量系統定期進行對比驗證,如果兩套電導率測量系統的非溫度測量結果差異在彼此的20%范圍內或者產品水控制值允許的偏差范圍內,那么,認為電導率測量的結果是可以接受的需要注意:兩套電導率測量裝置的電導率傳感器安裝位置必須盡可能靠近以確保兩套測量系統相同的測量水樣和測量環境”。
其實,上述過程就是目前的就地電導率系統校準的雛形,如果任意一套電導率測量系統先前已經分別進行了可追溯電導率電極常數、測量回路校準以及系統單點或者多點驗證,那么隨后進行的兩套電導率測量系統對比對驗證也具備了可追溯性。同時,也可以利用可追溯已校準電導率測量系統分別進行對比電極常數、變送器和系統比對校準,如圖1所示。
對于一般的電導率分析儀器,也可以采用標準參比溶液進行驗證和校準。對于制藥用水電導率檢測儀器而言,在選擇標準參比溶液的時候,必須考慮實際測量水質的電導率數值,這意味著對于制藥用水電導率檢測儀器,只能選擇標示值25℃時在1µs/cm左右的標準參比物質,但是由于考慮到標準物質的穩定性和不確定性。
截止目前,即便是ASTM所提供的電導率標準參比溶液,電導率值的D類溶液在25℃時也高達146.93µs/cm,不適合用于制藥用水電導率分析儀表系統驗證和校準。當然,NIST所提供的參比標準物質SRM 3198的標示值25℃的時候為5.31µs/cm,非常接近制藥用水電導率所要測量的數值,但是SRM 3198標準物質在25℃的不確定度高達±0.45µs/cm,遠遠不能滿足制藥用水電導率檢測的精度要求。即便這樣,SRM 3198標準物質的使用環境和操作步序也依然非常苛刻,價格也十分昂貴。因此,對于制藥用水應用領域,在對整套電導率分析儀表進行系統校準或者驗證時,對比法是可以實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