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水種:主要有生活飲用水、飲用純凈水、飲用天然礦泉水、礦化水(礦物質水)、飲用天然山泉水、蒸餾水等幾個大類。其中生活飲用水屬于生活雜用水,一般不建議直飲之用,后幾個水種可以直接飲用。
從包裝方式上來講,有桶裝、瓶裝(支裝)之分。
生活飲用水做為生活雜用水一般不做為直飲用水,消費者一般不會太留意其礦物質含量、酸堿度等水質指標。從生產方式上來區分,飲用純凈水是通過反滲透、精濾、消毒等工藝生產出來的產品,產品礦物質含量較低,pH值較低的水種;飲用天然礦泉水,由于對水源水質及成品礦物質含量有一定要求,尤其是界限性指標的規定,其成品水一個較突出的方面就是礦物質種類多,含量相對豐富;飲用天然山泉水,現在只有廣東省地標,是一個地方的水種,水源自然,加工的過程不外乎碳濾、砂濾、精濾、消毒這么幾種,因為其取材有所要求,并且對于水源水溶解氧有一定要求,也被認為是一種健康水種;蒸餾水是一個出現較早,但是市場占有量較小的水種,顧名思義是高溫蒸餾得來,投入大、產出小、價格高,只有個別廠家還在生產。
進入21世紀,隨著環境污染的加劇,清潔水源越來越難,對于清潔飲用水資源的向往和追求也變得更為迫切;隨著消費者對于健康的追求,在人們的生活中占據重要位置的飲用水安全問題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重視。
從2012年7月1日起,我國已經強制實施新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所謂的生活飲用水新國標是指GB 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是相對于1985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說的。
新國標與1985年版相比,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加強了對水質有機物、微生物和水質消毒等方面的要求;第二是統一了城鎮和農村飲用水衛生標準;第三是基本實現了飲用水標準與國際接軌。新國標明確提出生活飲用水的定義:供人日常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尤其是明確指出了生活用水也應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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